St. Aidan's Blog

教义基础,模糊不清

禮拜一的時候,和一個傳道在討論關於人的自由意志的問題,他秉持鬱金香的第一點,人完全墮落,我則認為,人受造之美善還是有一些存留,畢竟人為上帝的形象樣式。說到最後,他說歷史爭論了無數年,我們可以不用談這個。避開就好了。但是,基本的要點不一樣的話怎麼會一個信仰呢?完全的墮落就帶出重生先於相信,而與洗禮重生的教義相違背,從而帶出實踐的不同。所以,我反問他你得救的憑據是什麼?他說,我信耶穌!好吧,他自己前面也講過,信了耶穌也可能會在恩典中墮落,那麼,這個怎麼可以成為他們認為的憑據呢?

比較揪心的是不是立場的不同,而是他對基本教義的忽視,覺得講不清楚就不用講了,而對於他講道的內容,那個恰好是根基性的。在討論過程中他說不過我,就說講不清楚的,就不用說了的話,那麼,他即將開始的家庭聚會點的小聚會要把他所帶領的年輕人帶去何方呢?

特別是他批判別人講道亂講,他在講不穿禮服參加宴席的人,用現在三自發傳道證作為例證。我就問他這兩者的論證關係點在哪裡?他說,就是隨便說說,引證到這裡,那麼,這樣的隨意引用不就是和他所看不起的人一樣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那麼,自己都無法做到怎麼批判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