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違背基督教信仰嗎
網紅牧師黃某某在抖音上發表了他自己掃墓視頻,引起了小部分基督徒的議論,在這裡做一個簡單的分析:
行為:
- 抖音發清明掃墓的視頻。
- 已經安葬人之墳墓上放紅紙,還未安葬人之墳墓放白紙。
在評論區之中有幾個觀點,是比較有意思的:
- 不可以說掃墓,要說打掃衛生。
- 不可以去掃墓。
- 不可以放白紙。
- 掃墓都可以,為什麼學世人在清明節掃墓。
教會和文化傳統的問題
該問題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不做太大的分析。僅僅對於上述雙方的行為簡單分析,他們是將這個話題簡化,就針對點,而沒有看到面。
就評論方來說:
- 不可以說掃墓,要說打掃衛生:掃墓,不就是打掃墓地嗎?中文的文化就是在儒釋道等三教九流之中行程的,年,是怪獸。中秋為拜月等等。如果單從禁止使用的角度來說,這種做法完全是錯誤的。
- 不可以掃墓。這個觀點更加的極端,禁止人去墳墓,讓墳墓失去照料什麼時候壞了也不知道。那麼,出殯是否可以去呢?若不能去的話,死人安葬在什麼地方。
- 不可以放白紙。可能簡單的理解為這個白紙和紅紙是有迷信的色彩。就目前的現狀來說,除非是非常年長的人,一般人都是理解為對已經安葬的墳墓和空墳墓的區別。至於在周邊一圈放上白紙用石頭壓著,可能原初是有迷信色彩,現在應該是理解為對自己山地範圍的圈地,做出記號,這個範圍內是我家族的領地。
- 為什麼要在清明?這是一個好問題。選擇清明實際上是一個好的時間。從這個時候開始要進入萬物生長和茂盛的季節。清明的時候去除草是最好的選擇,天氣不冷不熱,植物枯乾,山路好走,除了除根之後,又能阻止雜草意念的生長。我曾在10月1日週年忌日去掃墓,天氣炎熱,山上草木旺盛,甚至連路都看不見。所以,清明是一個好的時間點。
就牧師來說,他的解釋過於簡單,或者說,現在教會範圍內對迷信風俗等行為,只有一種潛意識的理解,而沒有真正的釐清。因為這個問題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基督教新教的範圍內(除了聖公會)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如何掃墓的禮節。因此,就有人會以自己直觀的印象來評論。這個是迷信,那個是迷信。
在清朝的時候,天主教傳入的中國,後來認為祭祖/祭孔是一種迷信的行為,而皇帝就下令禁止天主教。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兩百年後,教宗庇護十二世放寬了這個禁令。於1939年通過教廷傳信部下令,明確聲明該禮儀完全為社會禮儀,收回以往敬孔敬祖禁令。
1939年12月8日,傳信部頒布《中國禮儀敕令》,推翻了1742年的《自上主聖意》詔書的規定。該文件指出:
“1、中國政府屢次公開聲明人民信仰自由,政府不願對宗教事件頒布法律。因此,政府機關所舉行或下令舉行的敬孔典禮,不是向孔子予以宗教敬禮,乃是向這位偉人予以相稱的尊榮,兼以尊重本國文化的傳統。因此,公教人可以參加在孔廟或學校內在孔子像前或牌位前所舉行的敬禮。……4、在亡人前,或在亡人像前,或只寫姓名的牌位前,鞠躬或行及其他社會敬禮,乃屬善事,理應准行。”
如此的規定,就是回到了當初宣教士利瑪竇和康熙皇帝的立場:認為祭祖先不是一種宗教信仰,而是一種慎思追遠的行為。這也是儒家文化的影響的結果。但是,中國又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國家,文化人對祭祖的禮節,和民間對祭祖的理解是不一樣的。
民間很可能將掃墓、祭祖理解為尋求祖先的保佑。因此,就帶有強烈的宗教色彩,和功利主義。就目前大陸來說,傳統的宗教儀式已經逐漸消亡,特別是在政府的嚴令之下,禁止翻新私人墳墓,禁止公墓燒紙錢的推動下,宗教的意味越來越潛。
特別是在主後1949年之後,中國內地受到無神論影響,傳統的祭祀禮儀受到進一步削減,包括敬香、祭酒等最基本的要素的傳統祭祖禮儀也被廢除,改以新式的以默哀、瞻仰遺容、敬獻花圈的形式召開“追悼會”緬懷逝者。

(上圖:馬英九祭祖的禮儀就是經過近代西方文化影響下改進的禮儀,是不需要下跪的)
解決方案是什麼?
第一,教會應該明確的教導弟兄姐妹,掃墓是一種文化和民間習俗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宗教信仰的行為。我們紀念我們的祖先,我們妥善打理墳地。這些都是出於對先人的尊重和對生命的敬畏。
第二,教會應該明確的制定相關的禮儀來規範弟兄姐妹掃墓的行為。例如台灣聖公會,他們早在1995年的時候,就制定了敬祖禮儀,有這樣的詳細說明:
一、為配合我國傳統善良習俗,特定本禮文。
二、本禮儀如在家中或其他處所施行,可置禮桌。
三、桌上正中置十字架,旁置燭台兩只。並可以放鮮花、或水果。
四、如欲置放先人遺像,則應放置十架和燭台之間。
五、桌旁可懸掛對聯。下列對聯可供參考:
1.天恩永沐、祖德長承
2.蒙主恩時時刻刻享平安、遵祖訓世世代代知圖強

(上圖:台灣聖公會《敬祖禮文》說明)
台灣沒有經歷過文化大革命,他們的傳統保留的非常完整,因為,台灣聖公會如此詳細規定以配合弟兄姊妹掃墓,慎終追遠的行為,避免進入迷信的地步。雖然個人認為放置水果不合適,但是,台灣聖公會的主教牧師們如此考慮,可能有他們的處境的原因。他們每一年的春節前一個禮拜為敬祖主日,為紀念自己已經去世的父輩先人們。

(上圖:台灣聖公會敬祖主日)
第三,當目前教會沒有明確的禮儀和規定,我們則是需要自己謹慎,避免迷信。
燒紙和壓紙實際上是沒有必要的,有山林火災的危險以及會讓軟弱的肢體跌倒。
避免民間的迷信,例如燒香、打靈帆、招魂、通靈等等。
不用擺放貢品,先人不需要我們的貢品。他們也沒辦法拿到。
吃青團、寒食、踏青等不含宗教意義的行為,是完全沒有問題。
總結
基督徒是不祭祖,祭——是崇拜之意。但是,基督徒是要敬祖,尊敬他們。只不過,在紀念的方式上需要按著我們的信仰進行調整。
我們同樣會對逝去的親友抱有懷念與哀思。我們提倡厚養薄葬,主張生前的一次探望勝過死後砌墳三丈;特別抵觸那些活著不孝,死了亂叫的“人間藝術行為”。因我們知道,將來復活的那日,決定最終定數的並不在於你是病死還是橫死、墳包大不大、風水好不好、香火旺不旺、是土葬還是海葬,而單單在乎於你和上主的關係怎樣。